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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通知

發布者: [發表時間]:2021-05-17 [來源]: [浏覽次數]:

各班級: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報送2021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項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項目申報工作,現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類型

本次申報的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類型包括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

(一)創新訓練項目:本科生個人或團隊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創新性研究項目設計、研究項目實施、研究報告撰寫、成果(學術)交流等工作。

(二)創業訓練項目:本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完成商業計劃書編制、可行性研究、企業模拟運行、創業報告撰寫等工作。

(三)創業實踐項目: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基于前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的成果,提出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産品或者服務,開展創業實踐活動。

二、項目申報要求

(一)項目負責人須為在校學生。鼓勵學生跨年級、跨專業、跨學院組建申報團隊,每個團隊不超過8人。每位成員隻能參加一個項目團隊,項目結題前原則上不允許更換成員。

(二)項目須有指導教師1-2名。指導教師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優先考慮具有企業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師,鼓勵創業訓練及創業實踐項目聘請優秀企業家或行業專家擔任指導教師。

(三)項目研究周期原則上為2年,研究時間達1年時,各項目需提交中期檢查材料。創業實踐類項目的實踐周期可适當延長。

(四)鼓勵項目作為“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和“挑戰杯”競賽的培育項目。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報:

1.項目負責人和指導老師有未結題項目的;

2.往屆已立項的項目或内容相近的項目;

3.已獲批立項浙江省新苗人才計劃的項目。

三、項目結題要求

申報結題的項目,除完成項目申報書的任務之外,還需獲得以下成果中的2項及以上:

1.創新訓練項目需完成一份研究報告;創業訓練項目需完成一份創業計劃書;創業實踐項目需完成公司注冊,并編制産品說明書和财務報告;

2.項目組成員以第一完成人獲得“互聯網+”競賽和“挑戰杯”競賽校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3.項目組成員以第一發明人授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商标注冊等;

4.項目組成員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與項目相關的、可在中國期刊網檢索的論文,并在論文中注明“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資助項目”及項目編号;

四、項目申報具體安排

(一)申報限額

根據學校通知要求學院對申報項目将進行評審和推薦排序,18級每班至少上報1項,19級每班至少上報2項,鼓勵20級同學參與高高年級同學項目或自行申報。

(二)時間安排

6月1日22:00前,以班級為單位,各班級學習委員将同學上報的申報書(見附件1)電子版發送到313059768@qq.com

申報書統一以“項目類别(創新訓練、創業訓練、創業實踐)——項目名稱”作為文檔名。

量新學院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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